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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級文件資料可以由什麼人傳送

發布時間: 2023-03-17 11:37:44

⑴ 傳遞絕密級國家秘密載體的途徑是什麼

2000年12月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廳字[2000]58號通知轉發《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保密局關於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
第含搜十五條 傳遞絕密級秘密載體,必須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送往外地的絕密級秘密載體,通過機要交通、機要通信遞送。

中央部級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廳級以上和解放軍駐直轄市、省會(首府)、計劃單族散列市的軍級以上

單位及經批准地區的要害部門相互來往的絕密級秘密載體,由機要交通傳遞。

不屬於以上范圍的絕密級秘密載體由機要通信傳遞。

(二)在本地傳遞絕密級秘密談穗歷載體,由發件或收件單位派專人直接傳遞。

(三)傳遞絕密級秘密載體,實行二人護送制。

⑵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保密工作,嚴格執行有關各項制度和規定,增強保密觀念,提高防範意識,需要制定相關管理制度。下面是保密文件管理條例,歡迎參閱。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1
隨著公司的發展與規范,企業秘密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突出。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業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針對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向外發布和擴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文件、函件、文檔、 報告 、報表、紀要、目錄、清單、合同、協議、備忘錄等。

第一條密級劃分

保密文件根據其內容不同,劃分為絕密、機密、秘密、內部公開文件等四個級別:

1、“絕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機密,關系公司未來發展的前途命運,對公司根本利益有著決定性影響的保密文件;

2、“機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保密文件;

3、“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文件;

4、內部公開文件:是指僅在公司內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門內部公開,向外擴散有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保密文件。

第二條密級確認

保密文件由擬制人根據文件密級不同,提交不同級別的領導進行密級確認,在確認之前不得將文件內容透露給與確認密級無關的人。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為:

1、絕密文件與機密文件由公司高層領導確認。

2、秘密文件由各部門或項目經理級領導確認。

3、內部公開文件由發文部門根據需要進行確認。

第三條密級標識

密級確認後,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

1、絕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蓋“絕密”專用印章,其專用章戳由總裁保管。

2、機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機密”字樣。

3、秘密文件應在其文件首頁的左上角列印“秘密”字樣。

4、內部公開文件應列印“內部文件”、“內部資料”等字樣。

第四條文件列印

1、絕密、機密文件:由專門人員列印。

2、秘密、內部文件:打字員打好後,應將磁碟文件定期刪除。公司將對刪除情況不定期檢查。列印人員不得私自拷貝秘密文件。

第五條分發

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絕密、機密、秘密文件必須發至收件人本人,並由收件人簽收。

2、內部公開文件可以按部門分發或在公司內部公告欄內張貼,也可以在公司內部計算機網路上發布。

3、絕密、機密文件嚴禁在計算機網路上發布、公開和傳送,秘密文件如需在網路上傳送,應得到相應領導的批准。

4、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相應領導書面批准,並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第六條查閱、申請復制

1、查閱許可權:

查閱公司文件必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絕密文件、機密文件:公司總裁及其簽字批準的人員。

秘密文件:項目經理以上領導及其簽字批準的人員。

2、嚴禁復制絕密文件。申請復制文件必須填寫復印申請單,機密文件必須

交由總裁批准,秘密文件由部門或項目經理簽字批准。

第七條文件保管、存檔

1、絕密、機密文件由文件的簽收人和簽發人親自保管。秘密文件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內部公開文件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2、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查閱人和機密、秘密文件的復制應當在文件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3、如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將文件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匯報情況,盡快挽回影響。

1)公司絕密以及行政機密、秘密文件在在檔案室存檔;

第八條保密責任

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文件,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文件。

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和摘抄絕密、機密、秘密文件。

3、員工在 離職 時不得攜帶公司的秘密、機密、秘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第九條過期文件的銷毀

超過保存期限且經總經理以上級別鑒定審批的無價值的檔案,檔案管理人員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清理。並且制定銷毀清冊入檔保存。

第十條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領導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同時對本部門機要文件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並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匯報公司最高領導。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制度由遼寧緣泰集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3、本制度自總經理簽字審批後予以執行;

總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2
一、目的:

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製定本規定

二、范圍: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不允許向外發布和擴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文件、函件、文檔、報告、報表、目錄、清單、合同、協議、記錄等。

三、密級劃分

保密文件分為機密文件、保密文件和內部公開文件:

1、“機密”文件:指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及利益受到嚴重損害的保密文件;

2、“保密”文件:指關系公司未來發展,對公司根本利益有影響的保密文件;

3、內部公開文件:指在公司內部公開,向外擴散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文件。

四、密級確認

保密文件根據文件密級不同,由擬制人提交部門領導做密級確認。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

1、機密文件:公司總經理確認。

2、保密文件:各部門經理確認。

3、內部公開文件:發文部門根據需要確認。

五、密級標識

1、機密文件應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機密”字樣。

2、保密文件應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保密”字樣。

3、內部公開文件應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受控”字樣。

六、列印和發放

1、機密文件、保密文件、內部公開文件需專人列印。

2、文件發放要有記錄。機密文件、保密文件須發至收文人本人並有簽收記錄。內部公開文件可按部門發放。

3、如確需對外提供保密文件的,應按密級由相關領導書面批准後,在提供前應先與需要方簽訂保密協議。

七、查閱、復制

1、查閱許可權:

查閱文件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機密文件:總經理簽字批准。

保密文件:部門經理簽字批准。

2、復制許可權:

復制文件須填寫復印申請單。

機密文件:總經理簽字批准。

保密文件:部門經理簽字批准。

八、保管、存檔

1、機密文件:文件的簽收人和簽發人保管。

2、保密文件:收件人保管。

3、內部公開文件:部門負責人保管。

4、機密、保密文件的查閱和復制應在文件保管處登記,以備核查。

5、機密、保密文件的保管人若將文件丟失,應及時向總經理匯報,挽回影響。

6、機密、保密文件須在存檔室存檔。

九、管理責任

1、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機密、保密文件,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文件。

2、不得讓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摘抄機密、保密文件。

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機密、保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十、文件的銷毀

過保存期限的經總經理審批的無價值的文件,保管人員應對這些文件進行清理。並制定銷毀清冊保存。

十一、監督和檢查

部門領導應對本部門機密、保密文件的保密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並作好控制情況的相關記錄,公司對各部門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要通報批評;嚴重的要給予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3
隨著公司的發展與規范,企業秘密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突出。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業秘密的洩露和流失,特針對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向外發布和擴散的檔,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檔、函件、文檔、報告、報表、紀要、目錄、清單、合同、協定、備忘錄等。

第一條密級劃分

保密檔根據其內容不同,劃分為機密、秘密、內部公開檔等三個級別:

1、機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洩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 的保密檔案,包括以下幾類;

1.1 財務分析報告;

1.2 對高層管理者的考核報告;

1.3 對高層管理者工資分配方案及所屬文件;

1.4 涉及項目成本、利潤的報告或論證材料;

1.5 公司尚未實施或正在實施的經營戰略決策、公司項目技術的核心資料;

1.6 公司 其它 認為應列入機密范疇內的文件資料。

2、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洩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檔;

2.1 公司注冊及相關文件;

2.2 技術資料、爆炸圖、原理圖、新項目ID圖紙等重要圖紙;

2.3 立項報告、產品發進度分析報告;

2.4 含有價格信息的BOM,成本分析表等。

2.5涉及公司尚未公開或不宜公開情報的來往文書,以及與相關方簽訂合同、協議文

本;

2.6戰略合作夥伴的商業信息,如;對帳單、訂單及以盈利為目的的技術方案等;

2.7 公司在申請過程的尚未得到批復專利信息

2.8公司其它認為應列入秘密范疇內的文件材料。

3、內部公開文件:是指僅在公司內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門內部公開,向外擴散有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受控文檔。

3.1 管理體系所涵蓋的授控文件及各種工作條例、 規章制度 ;

3.2 一般業務工作來往文件(不涉及機密、秘密的文件);

3.3 各類一般性的請示、通知、會議紀要、簡報、情況反映等;

3.4 行政管理工作的計劃、 總結 、報告;

3.5 一般性的月、季 工作計劃 與 總結報告 ;

3.6 有關幹部任免、調配、定級等的文件;

3.7 財產、物資、檔案等各類行政交接手續憑證。

第二條密級確認

保密檔由擬制人根據檔密級不同,提交不同級別的領導進行密級確認,在確認 之前不得將檔內容透露給與確認密級無關的人。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為:

1、機密檔由公司高層領導確認。

2、秘密檔由各部門或專案經理級領導確認。

3、內部公開檔由發文部門根據需要進行確認。

第三條密級標識

密級確認後,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

1、機密文件應根據文件類型,分別用不同檔案袋密封,封口處加蓋“機密文件章”

2、秘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秘密”字樣。

4、內部公開文件行政類應加蓋 “內部資料”印章;受控文件由文控該“受控文件”印章

第四條檔列印

1、機密文件:由專門人員負責列印。

2、秘密:由起草人員排好版經確認OK後,應加密存檔。未經授不得隨便列印、拷貝或以其它形式擴散到第三方。

第五條分發

1、機密、秘密檔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機密、秘密檔必須發至收件人本人,並由收件人簽收。

2、內部公開檔可以按部門分發或在公司內部公告欄內張貼,也可以在公司內部電腦網路上發布。

3、絕密、機密檔嚴禁在電腦網路上發布、公開和傳送,秘密檔如需在網路上傳送,應得到相應領導的批准。

4、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檔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相應領導書面批准,並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第六條查閱、申請復制

1、查閱許可權:

查閱公司檔必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1.1 機密文件: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批准。

1.2 秘密文件:公司副總經理或項目經理以上領導簽字批准。

2、嚴禁復制機密檔。

2.1 申請復制檔必須填寫書面申請單,機密檔必須交由總經理批准,秘密檔由副總

經理或項目經理簽字批准。

第七條檔保管、存檔

1、機密檔由檔案的簽發人或授權人親自保管。秘密檔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內部公開檔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2、機密、秘密檔的查閱人和機密、秘密檔的復制應當在檔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3、如機密、秘密檔的保管人不慎將檔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匯報情況,盡快挽回影響。

第八條保密責任

1、機密、秘密檔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檔,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檔。

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和摘抄機密、秘密文件。

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機密、秘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 責任。

第九條過期檔的銷毀

1. 機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經權責人員確認無價值後,檔案管理人員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清理並用碎紙機粉碎銷毀。

2. 內部公開檔作廢,行政類不做統一處理,各部門自行負責處置;體系受控文件由文控統一回收處理。含有技術參數、生產工藝參數的文件及BOM直接用碎紙機粉碎銷毀。其它可做再生紙使用。

第十條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領導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秘密檔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同時對本部門機要檔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並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 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匯報公司最高領導。

第十一條附則

1. 本規定自總經理簽字批准後立即生效行;

制定: 審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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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可以通過普通郵政"特快專遞"傳送.這個說法正確嗎

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可以通過普通郵政"特快專遞"傳送,這句話是錯誤的,傳遞涉密載體應當通過機要交通,機要通信或指派專人傳遞,不得通過普通郵政渠道傳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十五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

(四)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五)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3)秘密級文件資料可以由什麼人傳送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十一條國家秘密載體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

絕密級國家秘密載體應當在符合國家保密標準的設施、設備中保存,並指定專人管理;未經原定密機關、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批准,不得復制和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應當指定人員負責,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⑷ 進一步加強涉密文件的管理規定

涉密文件的事情可大可小,如何進一步加強涉密文件的管理呢?首先就要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下面是我為你整理的進一步加強涉密文件的管理規定,希望對你有用!

涉密文件資料管理制度
為加強鼓樓區委辦公室涉密文件、資料的管理,規范相關工作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及有關保密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制度

接收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密件包裝應當由辦公室保密人員拆封。同時應單獨設薄登記,接收人員應及時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

二、發文制度

分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發放,不得擅自擴大范圍。發文人員應履行登記、編號、簽收手續,並嚴格分發范圍,遵守相關規定;簽收時必須逐件清點、核對。

傳遞涉密文件、資料應當通過保密員進行,文件應包裝密封,嚴格按規定登記簽收。

三、製作(列印)制度

製作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按照《保密法》規定,履行定密程序,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註明發放范圍及製作數量,絕密級、機密級的應當編排順序號。使用計算機製作秘密文件、資料的,該計算機不能與公共信息網路聯接。密件應當在內部文印室印刷,嚴格按照批準的數量製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閱讀(傳閱)制度

涉密文件、資料須按規定范圍傳達、閱讀,不得擅自擴大范圍,也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文件內容。傳閱涉密文件,由辦公室保密員負責專夾專閱,並填寫「傳閱單」,記載夾內密件份數、編號和閱讀時間等,閱後簽字並主動退回,不得橫傳,對急辦的文件,保密員要及時催辦。涉密文件應在辦公室或機要室閱讀,絕密級文件應當即閱即批即退,並有保密員在場。

五、借閱制度

閱讀和使用涉密文件、資料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進行,確需在辦公場所外閱讀和使用的,要履行嚴格的借閱記錄手續。借閱人對文件負有安全和保密的責任,自覺做到按期歸還,再用再借,嚴禁將涉密文件資料帶回家或帶到其他公共場所。保密員對借出的文件應按時限要求及時追回。

密級文件資料,未經密級確定機關、單位或者上級機關批准,禁止復制、復印、摘抄、匯編。如復印、摘抄、匯編機密級和秘密級文件,必須經批准並履行審批手續,同時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並視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規定應當清退的涉密文件、資料,原則上應按要求退回原制發的機關、單位。特殊情況的,應說明原因並報經原制發機關同意。

七、銷毀制度

需要銷毀的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造冊,報辦公室領導審批,並履行清點、登記手續,不得擅自銷毀。送指定造紙廠銷毀的,要有保密員等二人以上押運和監銷。嚴禁將涉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
涉密文件的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涉密文件的收轉、閱讀傳達及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省委辦公廳關於文件管理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涉密文件包括中央、省委等上級部門密級文件、未授權有關媒體公開發布的文件,以及學校工作中列為涉密或內部事項的文件和材料。

第三條 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遵循嚴格管理、嚴密防範、確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黨委辦公室文書機要室負責涉密文件的日常管理,機要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保密管理。學校保密委員會負有指導、監督、檢查的職責。

第二章 涉密文件的收發與傳遞

第五條 傳遞、領取涉密文件,必須通過機要交通、機要通信或者指派專人,並採取相應的安全保密 措施 ,不得通過普通郵政或非郵政 渠道 傳遞。涉密文件應當包裝密封,信封上應標明秘級、編號和收發件單位名稱。

第六條 機要員對送達的涉密文件,必須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 第三章 涉密文件的閱讀傳達

第七條 收到涉密文件後,由主管領導根據文件密級、制發機關要求及工作需要,確定知悉人員范圍。

第八條 閱讀和使用涉密文件,應當辦理登記、簽收手續。

(一)傳閱。

文件上應附「XXX大學文件處理單」,由辦公室負責人根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閱簽後,交由文書送校領導和承辦部門閱辦。傳閱涉密文件資料,必須專人負責、專夾傳閱,閱件人不得擅自抽出、留存、抄錄、復印內容。閱件人要及時閱示文件、簽名、注時,閱後由文書清點、登記再送他人傳閱,不得橫傳。

(二)傳達。

涉密文件傳達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會議室集中傳達,並對參加人員進行詳細登記。傳達時不準錄音、錄像和記錄,不準使用無線話筒等無保密保障的設備,不得進行新聞報道。

第九條 閱讀涉密文件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進行。不準將密件帶回家中或帶到公共場所閱辦。

第四章 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第十條 涉密文件由機要文書接收、管理,文件交接和簽收要嚴格履行手續。文件必須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設備中保存,實行專人專櫃管理。

第十一條 絕秘級文件不得復制、匯編;機秘、秘密級文件原則上不得復制、匯編,確需復制、匯編的,由學校黨委報省委辦公廳,由省委辦公廳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復制、匯編的文件視同原文件管理。

第十二條 原則上秘密文件不得攜帶外出,因工作確需攜帶外出,應採取保護措施,使文件始終處於攜帶人的有效控制之下。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涉密文件密級;文件解密前,文件的全文、摘要、標題、發文字型大小、印發傳達范圍等信息均不得在無密級的內部文件、簡報資料、內部刊物內部網站上使用;未標注密級或未標注「公開發布」的中央、省委等上級文件內容,在上級授權有關媒體發布前,不得在公開的文件資料、出版物、會議、新聞媒體和互聯網上使用。中央、省委等上級文件經刪改後公開發布的,公開使用時應以公開發布的版本為准。中央和省委文件的發文字型大小,不得公開使用。

第十四條 機要文書每月要檢查文件的閱讀和保管情況,按要求進行分類、清點整理。如發現丟失,確認無法找回,要寫出書面 報告 ,及時報送辦公室領導,並由學校向上級文件制發部門匯報。

第十五條 按照規定應當清退的涉密文件,及時上交上級機要部門或按要求銷毀;允許留存的文件,留存在機要室保存,並備有文件目錄以供查閱。

第十六條 涉密人員離崗、 離職 前,應當將所保管的文件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第十七條 用於記錄涉密文件收發、使用、清退、銷毀的登記簿,應當由專人妥善保管。第五章 涉密文件的銷毀

第十八條 銷毀文件必須嚴格履行審批登記手續,由兩名以上機要人員到保密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監督銷毀,確保文件不丟失、不漏銷、秘密信息無法還原。

第十九條 禁止將涉密文件作為廢品出售。

第六章 罰 則

第二十條 涉密人員或涉密文件管理人員違反本規定,情節輕微的,學校保密委員會給予批評 教育 ;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泄密隱患的,上報上級保密工作部門。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泄露國家秘密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人行政或黨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密管理情況報告
一、保密機構設置為進一步做好保密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統一管理,我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保密辦公室,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公司保密工作;保密辦公室負責保密工作制度制定、執行、監督、檢查,為保密工作執行機構。總經理為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保密辦公室成員包括:主管技術負責人、財務部、人力資源部、項目管理部、市場部、技術部、行政等涉密崗位的人員。

安全(保密)工作小組成員,負責建立健全、貫徹實施有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組織公司安全(保密)教育和知識學習等項工作。定期組織對公司安全(保密)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安全(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二、保密制度建設情況

1、嚴格遵守各項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公司要求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嚴格遵守各項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與規定,加強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防範,嚴格各項工作的業務流程,認真履行、互相監督,及時發現並消除隱患。加強保密管理。以涉密人員,涉密載體,涉密計算機保密管理為重點,進一步加強保密工作領導,強化保密管理,加強督促檢查,狠抓各項保密措施和保密責任制的落實,杜絕重大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2、涉密人員管理

從事涉密業務服務的人員(包括外聘專家)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保密審查,與單位簽訂安全保密 責任書 ,明確安全保密責任和義務。離開涉密業務咨詢服務崗位,應當清退涉密載體,實行脫密期管理。

3、涉密項目管理絕密級或機密級項目,應當明確由保密領導小組組長負責保密管理工作,並嚴格控制知悉范圍。

4、涉密載體管理為了確保秘密載體的安全,本著嚴格管理、嚴密防範、確定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則,嚴格按照要求,加強涉密載體的製作、收發、傳送、使用、保存、銷毀六大環節的管理,使涉密載體的管理工作步入了規范化軌道。在製作環節上,無論是紙介質載體,還是其他介質載體均統一由制定人員製作,對不需歸檔的材料及時銷毀。

在收發和傳遞環節上,嚴格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發手續,傳遞時,指派專人負責並採取相應安全保密措施。在使用環節上,嚴格知悉人員范圍,對擅自擴大知悉范圍的,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凡不準記錄、錄音、錄像的,均事先申明,復制載體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履行登記手續。在保存上,嚴格按照國家檔案法律法規歸檔,並指派專人負責,配備必要的保密設備。在銷毀上,認真履行審核、清點、登記手續,採取相應不泄密的 方法 銷毀,杜絕將秘密載體當作廢品出售。

5、涉密計算機管理?

涉密計算機及其移動存儲介質應當集中管理,並建立台賬;

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應當與國際互聯網和 其它 公共信息網物理隔離; ?

涉密計算機不得安裝任何無線通信設備;?

涉密信息系統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國家保密部門系統測評和審批;?

非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不得存儲和處理涉密信息;?

涉密信息遠程傳輸應當按照國家保密部門要求採取密碼保護措施;?

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內使用的移動存儲介質應當採取綁定或有效的技術控制措施,信息導入和導出應當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要求;

?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和信息系統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標准進行技術防護。

?實行計算機網路安全防護情況的檢查,採取區域網絡殺毒軟體每星期定期升級殺毒等措施。堅持「上網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網」的原則,防止失泄密問題的發生。

6、涉密通信和辦公自動化設備管理?

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不得連接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

不得使用具有無線互聯功能的辦公自動化設備處理涉密信息;?

不得使用普通通信設備傳遞涉密信息;?

不得使用普通電話(手機)談論涉密事項;

不得在涉密場所使用無繩電話。

7、加強檔案保密管理為了加強文件檔案的借閱、傳閱中的安全保密工作,完善了檔案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檔案的交接制度、銷毀、借閱等制度。

8、認真落實安全(保密)「三級檢查」制度公司安全(保密)工作小組為三級;各部門經理為二級;員工個人為一級。逐級落實安全(保密)工作責任制,將各項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抓細、抓實。

三、涉密人員審查及教育管理情況

1、嚴格執行涉密人員審查公司加強所有涉密人員的管理,嚴格審查涉密人員本人及親屬有無犯罪記錄,有記錄的不得納入涉密工作人員,經查公司目前涉密工作人員均符合要求。

2、加強公司保密宣傳教育的管理使公司的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提高全體員工保密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和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日常對員工的多種形式的保密培訓工作,尤其是強化新員工 入職 培訓。

3、明確保密宣傳培訓工作職責劃分公司保密小組對公司保密宣傳教育工作進行領導、指導和協調,指導制定公司保密宣傳教育計劃;組織和安排全公司性的保密宣傳教育活動、公司涉密人員的年度保密培訓。為公司其它保密宣傳教育活動提供資料、教材、教學及咨詢等保障。

4、加強各業務保密工作的管理加強各部門業務保密管理意識,凡是涉及秘密的項目,主動與客戶簽訂《保密協議》。

5、加強員工保密日常培訓,提高保密意識保密宣傳教育是增強保密意識,提高保密技能的重要途徑。接受保密宣傳教育,努力提高保密意識和保密技能是公司員工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

保密宣傳教育是公司保密工作的一項基礎性、長期性的工作,定期對所有員工培訓保密知識,主要內容包括:?

國家的保密法律、法規和保密工作部門的有關規定; ?

公司各項保密工作 規章制度 ; ?

保密工作和保密管理的基本知識; ?

保密技術防範知識以及措施; ?

計算機信息 系統安全 保密知識和防範措施; ?公司涉密項目實施與流程和保密知識與防範措施;

6、嚴格履行員工離職手續進一步細化員工離職的交接程序,尤其是涉密員工離職,進一步嚴格 勞動合同 的管理。四、保密要害部位管理

1、職能部門郵箱加密。公司財務部、人力資源部、項目管理部等涉密職能部門郵箱全部加密碼,避免通過郵件泄密。

2、人力資源部:?所有人事檔案入櫃,封存,由專人保管;

與新、老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未經批准,員工不得向外界傳播或提供有關公司的一切有關文件及資料,也不得交給無關人員,否則應賠償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必要時,追究其法律責任。保密條款不因《勞動合同書》的終止而失效。?嚴格加強對離職人員的交接流程的管理,細化員工離職的交接程序,規定交接時間。

3、項目管理部:?涉密項目與用戶簽訂保密協議。?涉密項目文檔均採用紙質或其他介質,不得通過網路發送,電子版本採用pdf 格式,並設置開啟密碼。?嚴格項目資料歸檔、借閱審批手續。?合同設專人管理。

4、業務技術部門:有關保密的電子資料都由部門經理或項目負責人保管或存放,並加鎖。

5、辦公室:?設置檔案管理專人保管和借閱審批制度。?加強辦公區域的安全防盜管理,涉密項目資料設單獨文件櫃保存,文件櫃加鎖。?為保障公司伺服器的安全,未經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同意,不得私自操作伺服器。

五、保密設備配備及設施建設

公司對涉密項目配備專用計算機及列印機,計算機沒有與互聯網連接,配置專用電源插座,並設置專門辦公區域,資料均存放在涉密資料文件櫃

六、涉密載體使用管理公司針對涉密項目專門制定涉密載體管理辦法,內容如下:

第一條涉密文件、資料的收發和內部傳遞、傳閱,必須登記編號並與非涉密文件、資料分類登記。交接時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第二條涉密文件、資料和檔案資料的學習傳達、查、借、閱,嚴格控制知情人員范圍。知情人員范圍由公司保密負責人確定。

第三條涉密項目工作人員不得借工作之便將涉密載體隨意帶出。因公外出人員不準隨身攜帶涉密載體。如遇特殊情況必須隨身攜帶時,事先必須經公司保密負責人及主管領導批准,辦理登記手續。攜帶涉密載體時,必須裝在文件包或密碼文件箱內,並乘坐有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嚴禁在無保密措施的情況下,隨身攜帶涉密載體外出。不得攜帶載體出入公共場所、游覽參觀、探親、訪友。

第四條涉密載體集中統一管理?並建立歸檔、借閱和登記制度。借閱涉密載體需經本公司主管領導審批。批准後只限在本人查閱。未經批准不得借閱。查閱涉密載體必須在涉密區域及使用涉密計算機,不得擅自帶回家中,不許使用非涉密計算機查閱,不得將文件、資料隨意轉借他人。

第五條涉密載體的歸檔,要嚴格按公司制定的保密管理辦法規定分類立卷、裝訂成冊。與非涉密案卷分櫃保管,存放在有安全保障的 保險 裝置中。

第六條涉密資料及載體的復制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涉密項目資料未經批准不得隨意復印。

2、確因工作需要復印涉密檔案資料,必須經公司保密負責人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

3、涉密內容的存儲媒體、光碟等檔案資料未經公司保密負責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復制、翻印。

第七條涉密資料及載體移交、銷毀工作,必須在公司保密負責人的監督、指導下嚴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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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秘密文件,資料及其他物品,可以由()傳遞.

醫院招醫學畢業生。
院長問:「某人額頭上被蜜蜂蟄個包,怎麼治?」
畢業生甲:「很簡單,在患處塗抹點消毒液就可以了。」
院長搖頭,甲退緩侍出,乙擾備吵進。
院長又問同樣的問題。
乙答:「至少需要住院治療一周,分別查血液滾指、腦電圖、心電圖,彩超、核磁共振……」
院長:「好!歡迎你來我院工作!」‍‍‍‍

⑹ 密級文件管理規定

密級是檔案文件保密程度的等級,一般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那麼密級文件有哪些相關管理規定呢?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密級文件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密級文件管理規定如下
一、 秘密文件的范圍

第一條 凡不能公開發表的涉及黨與國家秘密的文件、檔案、電報、圖表、資料、圖書、刊物、教材、照片、錄音帶、錄相帶、擬制文件和資料過程中形成的草搞和清樣,打字臘紙、復印廢頁、印刷余份等,都屬本辦法所指的秘密文件的管理范圍。

第二條 秘密文件根據秘密程度的高低劃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各單位應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秘密文件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中發〔64〕627號文件)精神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擬定秘密文件的密級劃分細則。

第三條 不宜對外公布的文件、刊物、資料、圖片等,可做為內部材料,不劃密級,但應注意保存,不經主管部門許可,不得對外泄露。

二、 文件制發

第四條 文件制發部門要根據文件內容、秘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確定適當的密級、印份、發送范圍和閱讀級限,由制文部門的負責人核定簽印。

第五條 秘密文件必須嚴格按照批准份數,一律由內部機要列印人員或具備保密條件的印刷單位印製,絕密文件應指定專人負責印製。

三、 文件管理第六條 各單位的秘書部門,是負責管理秘密文件的機要部門,是秘密文件收發、運轉的樞紐,必須嚴格責任制度,切實做好秘密文件的接收、登記、分發、運轉、清退、立卷、保管、銷毀和移交等各個環節的保密。

第七條 參加會議帶回的秘密文件,須交秘書部門的文件管理人員,個人不得保存。

第八條 秘密

文件應由經管文件的人員拆封,領導親啟件應由本人或指定專人拆封,他人不得自行拆閱。

第九條 嚴格執行關於翻印、復印文件的規定。上級機關的發文,屬機密、秘密級文件,須經市委或市政府分管秘書長批准後翻印、轉發。凡絕密或註明不準翻印的文件,一律不得自行復印、翻印。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復印時,經制文部門同意,並要嚴格控制份數,不得改變使用范圍。復印件要同原件同樣管理。

第十條 縣、團級以上單位,未配專職文書人員的,不發給文件。

第十一條 秘密文件必須存放在有保密保障的庫房或文件櫃內,對平時使用的秘密文件,應妥善保管,用後隨手入櫃加鎖。

四、 文件閱讀

第十二條 秘密文件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傳達、閱讀,不經制文部門的同意,不得自行擴大范圍,也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文件內容。

第十三條 傳閱秘密文件,要由機要人員填寫傳閱單,統一掌握,閱後主動退回,不要橫傳,對急辦的文件,機要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十四條 秘密文件應在辦公室或閱文室閱讀,不得帶到宿舍、醫院或其他公共場所。

第十五條 借閱秘密文件,要履行嚴格的借閱手續。絕密文件應當天交回,再用再借。借閱人對文件負有安全和保密的責任,自覺做到按期歸還。文書人員對借出的文件應及時追回。

第十六條 不經組織批准,個人不得隨意摘記秘密文件內容,不得利用秘密文件和內部資料為公開報刊撰寫稿件。

五、 文件傳遞

第十七條 傳遞秘密文件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發往外地,應由機要通信部門遞送,不得使用普通郵政。重要密件,須由機要交通遞送或派兩名專人護送。

(二)市內傳遞,由機要人員遞送。絕密件、密碼電報,須由機要人員用專車遞送。

(三)單位內部傳遞,要有專人負責,嚴格簽收手續,無關人員不得代收、代送。

(四)向駐外機構遞送,要按外交部的有關規定辦理,不得在公開函電中暴露我秘密機構的名稱和性質。

(五)向我駐港澳機構寄發文件、資料和函件,一律通過機要寄「廣東省委第八辦公室」轉送,不得向港澳直接郵寄。

(六)文件要密封,標明密級,放在文件包、箱內,做到文件不離人,專程直送,不得他往,並嚴格簽收手續。

第十八條 幹部外出工作,不得隨身攜帶絕密、機密級文件。幹部 出國 工作,一律不準攜帶各類秘密文件,如有特殊需要,按外交部有關規定執行。

六、 文件核對和清退

第十九條 各單位文件管理人員對保管的秘密文件應做到:絕密文件一周一核對;機密文件半月一核對;秘密文件一月一核對。在核對中發現短缺文件應立即查找,其中秘密以上文件應立即 報告 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條 市直單位對其下屬單位的文件實行一季度一清退。每年三月底市委、市府兩個辦公廳將上年各類秘密文件的清退情況向市保密委員會作出報告。

七、 文件交接

第二十一條 機構撤銷、合並時,原機構的秘密文件應隨同文書檔案按下列辦法處理:

(一)應清退的,退回原發文部門;

(二)應歸檔的,整理立卷移交檔案部門;

(三)需帶往合並單位的,移入合並單位;

(四)無保存價值的,按規定銷毀。

原機構應按上述辦法將文件、檔案登記造冊,認真移交,待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結束工作。

第二十二條 經管秘密文件的人員工作變動時,須對所管秘密文件進行清點移交。所有工作人員(包括領導幹部)調動工作時,對個人使用的秘密文件不得私自帶走,更不能隨意銷毀或遺棄,必須全部移交清楚後,才能離開。

八、 文件立卷,歸檔

第二十三條 文書人員按照立卷規定的要求,在搞好文件催辦和清理的基礎上,分類立卷歸檔,並於三月底前移交檔案室統一保管。

九、文件銷毀

第二十四條 銷毀秘密文件,必須登記造冊、經領導審查批准;任何個人不得自行銷毀、處理。

第二十五條 銷毀秘密文件,必須派專人護送到指定的造紙廠監督銷盡。市內五區安排在青島造紙廠、人民造紙廠監銷,各縣(市)和黃島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有保密條件的造紙廠監銷。在裝卸、運送、監銷過程中,要有安全 措施 ,嚴防丟失或被竊。

第二十六條 一切屬於保密范圍的文件和資料,均不準向物資回收部門或私人出售。

十、機要人員條件及職責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配備管理秘密文件的機要人員,必須選拔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擔任。並要堅持先審後用和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對不適合做機要工作的人員,應及時調整。

第二十八條 經管秘密文件的機要人員必須盡到下列責任:

(一)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黨的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水平和業務水平。

(二)對黨忠誠,堅守崗位、遵守紀律,熱愛本職工作,對刺探、竊取、出賣國家秘密的行為及時檢舉,敢於斗爭。

(三)模範遵守中央十項保密守則和省、市的有關保密規定。

(四)文件管理清楚,各種手續完備,文件運轉及時、准確,不失密。

第二十九條 承印秘密文件的單位,要對職工加強保密 教育 ,落實保密措施,確保文件印刷過程中的安全。

十一、 獎懲辦法

第三十條 對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成績突出者;及時發現他人違犯保密制度,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重大損失者;在危難情況下,不顧個人安危,維護和保衛秘密文件安全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三十一條 凡違犯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包括丟失秘密文件)者,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二、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要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需要,制訂秘密文件管理細則。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黨、政領導要切實加強對本單位文件管理工作的領導,模範地執行本辦法,並督促檢查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

本辦法從一九八七年公布之日起執行。

密級文件管理規定相關 文章 :

1.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3篇

2. 進一步加強涉密文件的管理規定

3. 機要文件相關管理規定

4. 辦公室文件管理制度3篇

5. 公司文件管理規定範文3篇

6. 文件管理制度範文3篇

⑺ 涉密文件管理的要點是什麼

涉密文件的管理包括收文、發文和日常管理三個主要環節。

1、涉密文件(包括確定密級的文件資料、圖表、刊物、教材等)的擬制、印刷、傳遞、承辦、借閱、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清點、登記、簽字等手續。

2、涉密文件由各單位機要保密人員統一管理,閱辦涉密文件必須在辦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涉密文件應存放在鐵皮櫃內;對密級文件必須實行專人保管,專冊登記,專櫃存放,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資料。

3、發出、收進和內部運轉的涉密電報、文件、資料,必須登記、編號,在交接時,必須履行簽字手續。外出開會發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單位後及時交給機要人員處理;

4、傳閱涉密文件、資料,由機要人員直接傳遞,不得逾越機要人員任意橫傳。因工作需要長時間使用的,要向機要人員辦理手續。

5、涉密宴稿文件、資料,不經發文單位同意,不得自行擴大閱讀范圍,不得自行復印、翻印或轉載,不得向規定范圍以外的人員泄露;

6、凡因工作需要復印、印製涉密文件資料,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復印後的涉密文件資料要按原件密級管理。

7、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文件資料外運慶出的,需經主管領導批准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不準在公共場所停留、游覽、購物、探親訪友等,返回單位後要及時交機要保密人員保管,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8、當工作發生變動時,應將自己使用的文件、資料進行清理,全部移交;

9、涉密文件資料的清退和銷毀。閱辦的涉密文件應當及時清退,需要銷毀的涉密文件資料,交由市保密局統一集中銷毀,個人均不可自行、隨意銷毀。嚴禁將各類涉密載體或者內部資料、刊物當廢品出售。對違反保密規定,使涉密文件資料發生失泄密的,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追究責任。

10、涉密文件資料須定期收回上交,發現丟失,及時匯報並立即追查處理。

11、需要銷毀的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部門造冊,按照有關保密法規的規定,由領導批准後統一處理,不得擅自銷毀。

(7)秘密級文件資料可以由什麼人傳送擴展閱讀:

收文環節:

收文管理包括檢查、登記、批辦、傳遞等步驟。收到密件後,首先要檢查來文封皮的狀態,看是否有損壞或被竊的痕跡,在回執單或送文簿上簽署姓名、時間。

其次,在專門的密件登記簿上登記收到的全部密件,除了常規的登記項目外,還應註明密級、編號、份數、製作日期。

第三,將密件交由辦公室主任處理。

與本企業有關的商業秘密文件,辦公室主任應當認真進行擬辦,提出合理的利於保密的意見,再由分管領導根據擬辦意見對密件處理作出決定。由於擬辦意見關繫到商業秘密的生死存亡,應當極為慎重,選擇的承辦部門、人員都要盡量認定為可靠的,而且知密的范圍要盡量小。

辦理中由於需要其他部門及人員的協助而必須提供信息時,要先向他們聲明保密原則,並盡可能地以最小的商業秘密信息量得到他們最大的協助。

第四,密件必須由專人傳遞並負責跟蹤密件的整個辦理過程,密件在同一個人手中停留的時間不能太長,傳遞文件的文書人員應該做到及時送達,及時傳閱,並監督辦理過程。

發文環節:

發文環節包括草擬、審核、簽發、復核、繕印、用印、登記、分發等程序。草擬文件時,有保密事項後應當馬上做標記,並劃定密級,限制秘密文件的范圍。審核、簽發與復核,是對文件內容的把關,層層監控為的是使企業的商業秘密在產生階段就得到很好的保護,以減少後患。

密件繕印要在專門的機要文件繕印部門進行,商業秘密文件的原稿與繕印稿都要注意保密,同時還要注意在繕印過程中留下來的一些印壞了的廢棄文件,這些廢棄文件要用碎紙機處理,不能隨意堆放或賣給廢品收購站。

需要用印的文件要加蓋發文機關或企業領導人的印章,一般應由負責人親自加蓋,企業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要限制文件的發放范圍和數量,待發的公文要進行封裝,負責密件工作的文書人員應當認真清點密件的印數,核對要發往的機關部門,裝封後加蓋密級章,貼上密封條加蓋密封章,通過機要交通或專人發送。

日常管理:

首先,應根據信息的敏感性和重要性將企業信息劃分為不同等級,設定不同的知密范圍,限制信息的傳播途徑,積極主動的防止競爭對手竊取或通過合法途徑獲取本企業的信息。

其次,企業應明確涉密人員的范圍、許可權和責任,嚴格控制商業秘密在本企業之中的傳播范圍,明確規定作為一項商業秘密,哪些人需要知道,哪些人不需要知道。

否則人多口雜,一不留神就泄密,而且不利於責任的有效追究。

第三,在庫房管理中,可確立多人負責和有限職責的原則,採用分割組合方法保管存儲商業秘密文件。

例如,可將商業秘旁祥握密的關鍵部分分解,限定員工只接觸一部分,使每一涉密者不能擁有完整的商業秘密。庫房設施要可靠,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設密碼門,只有文件管理人員才有密碼通行證、定期更換密碼;密件平時應鎖入保險櫃。

第四,在用戶利用管理中,要規定借閱范圍、時間和簽閱手續,管理者要跟蹤密件的流動,最好借閱者就在機要室或閱文室查閱該文件,有特殊情況的也要當天借當天還。文件的復制要有規定和限制,原則上不應允許復制。商業秘密文件辦完要及時歸檔,妥善保管,以免發生商業秘密糾紛時無法舉證。

為確保敏感的公司文件的安全,對於廢棄的文件,不要將它們往廢物簍一扔完事,而應廣泛使用文件粉碎機,將企業廢棄文件徹底銷毀,使文件無法復原,以免競爭對手從中分析出本企業的競爭動向。

⑻ 如何收發,傳遞涉密載體

1、涉密載體的運轉過程,主要包括密件的收發、傳遞、傳輸、簽收、送閱等環節。

2、密件收發的保密要求。接收密件時,應當嚴格按照收發密件的基本程序辦理,嚴格履行清點、簽收手續,並檢查簽收單上的登記與密件實物是否相符。分發密件時,應當嚴格按照限定的接觸范圍分發,不能擅自擴大范圍。限定范圍以外的機關、單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增發的,應當經過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分發時,應當認真填寫密件分發表。

3、傳並鋒送密件的保密要求。絕密級密件在市區內投遞,應當派專車雙人進行或者交由機要交通部門投遞。其他密級的密件,也要專車專人投遞,或者通過機要文件交換站進行交換,或者交由機要通信部門投遞。發絕舉晌往市區外的密件,要通過機要交通或者機要通信部門投遞。攜帶密件不得進入與工作無關的場所。答指未經批准,禁止攜帶密件參加外事活動和進入境機構。攜帶密件外出途中安全受到威脅時,應當立即就近請求保密、公安、國家安全部門或請示其他國家機關、單位予以幫助,並盡快與本機關、本單位取得聯系,如實報告情況。

4、因公出境一般不得攜帶密件。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必須按照國家保密局、海關總署《關於禁止郵寄或非法攜運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規定》辦理。在出境時,海關憑許可證查驗後放行。這此規定也適用於機關、單位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向外方提供國家秘密,並由外方人員攜帶國家秘密出境的情況。

【傳遞涉密載體的要求】

1、在市內傳遞機密級和秘密級涉密載體,可通過機要文件交換站進行,也可以派專人傳遞,絕對不能委託無關人員代為傳遞。

2、寄往市外的涉密載體,要通過機要交通或機要通信部門傳遞,不得通過普通郵政郵寄。

3、直接傳遞涉密載體時,應由專門人員負責,傳遞途中不能辦理私事或進入無關場所。

4、傳遞涉密載體,應由收文(件)機關、單位的機要室或收發室簽收,不能隨意由無關人員代收。

【案例提示】

2006年5月,某軍工單位即將退休的技術人員袁某受朋友之託,在未履行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找同事復制了三分涉密軍品製造標準的相關資料,通過普通郵寄方式寄出。經鑒定,改組資料為秘密級國家秘密。事件發生後,袁某受到單位行政記過處分,取消返聘資格並罰款。

⑼ 秘密文件管理規定

秘密文件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1、涉密文件的擬制、印刷、傳遞、承辦、借閱、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清點、登記、簽收等手續;
2、涉密文件由單位保密員統一管理,閱辦涉密文件必須在辦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對密級文件必須實行專人保管,專冊登記,專櫃存放,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資料;
3、發出、收到和內部運轉的涉密電報、文件、資料,必須登記、編號,在交接時,必須履行簽字手續。外出開會發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單位後及時交給保密員處理;
4、傳閱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直接傳遞,不得任意橫傳。因工作需要長時間使用的,要向保密員辦理手續;
5、涉密文件、資料,不經上級同意,不得自行擴大閱讀范圍,不得自行復印、翻印或轉載,不得向規定范圍以外的人員泄露;
6、凡因工作需要復印、印製涉密文件資料,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復印後的涉密文件資料按涉密文件管理;
7、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文件資料外出的,需經主管領導批准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不準在公共場所停留、游覽、購物、探親訪友等,返回單位後要及時交保密員保管,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8、幹部調動工作時,應將自己使用的文件、資料進行清理,全部移交;
9、涉密文件資料須定期收回上交,發現丟失,及時匯報並立即追查處理。

法律依據
《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
第六條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以及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以下簡稱授權機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者機關、單位申請作出定密授權。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授權機關名單在有關范圍內公布。第七條 中央國家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作出授予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省級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或者本行政區域內作出授予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或者本行政區域內作出授予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
定密授權不得超出授權機關的定密許可權。被授權機關、單位不得再行授權。

⑽ 機密文件應該怎樣封裝和傳遞

法律法規關於絕密級文件、資料管理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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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非法持有屬於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說明來源與用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保密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七條規定:
第十八條 對絕密級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 非經原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批准,不得復制和摘抄;
(二)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 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經批准復制、摘抄的絕密級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規定採取保密措施。
第二十七條 國家秘密應當根據需要,限定一定范圍的人員接觸。絕密級的國家秘密,經過批準的人員才能接觸。
三、《保密法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情節特別輕微的,可以酌情從輕給予行政處分。
四、《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第九條規定:
凡未標明或者未通知保密期限的國家秘密事項,其保密期限按照絕密級事項三十年、機密級事項二十年、秘密級事項十年認定。
五、《印刷、復印等行業復制國家秘密載體暫行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四) 復制絕密級國家載體時,參與人員由定點復制單位負
責人審定,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
六、《對外經濟合作提供資料保密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
對外提供國家秘密資料的審批許可權:
(一) 絕密級材料,原則上不得對外提供,確需對外提供的,須經國務院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批,或者由國務院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後報國務院審批。
七、《中央保密委員會關於高級幹部保守黨和國家秘密的規定》第四條規定:
現職高級幹部閱辦秘密文件、資料和辦理其他屬於黨和國家秘密的事務,應在辦公室內進行。
如因特殊情況需在家閱辦秘密文件、資料的,必須具備一定的保密條件,但不得把絕密文件帶回家中。
其他離退休高級幹部閱讀秘密文件、資料,到所在機關指定的辦公室進行;行動不便的.由機關派人送閱.閱畢即由來人送還機關。
八、《泄密事件查處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發現之日起,絕密級十日內,機密級、秘密級六日內查無下落的,應當按泄密文件處理。
九、《關於領取、使用和保存測繪成果的保密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
領用絕密級的測繪成果,一般應由二人領取,並乘坐專用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