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調解書怎麼寫
法律分析:
首部應當依次寫明製作調解書的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編號,當事人、第三人以及訴訟代理人的基本情況,案由。正文。調解書的正文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這部分內容是調解書的核心部分,不能簡略或疏漏,應當具體、明確而有重點地寫在調解書里,避免當事人履行調解書時因有異議而發生新的糾紛。第三,尾部。調解書最後由審判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並寫明調解書的製作時間。同時,調解書的尾部要寫明本調解書與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具有同等效力。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製作的確認雙方當事人協議內容的法律文書。它是法律應用寫作研究的重要文種之一。裁決書是仲裁庭或仲裁員根據經過調解雙方達成的協議製作的記載該調解結果的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笑叢閉,進行調解。
衍生問題:
法院調解書和判決書的區別?
1、解決糾紛的方式不同。民事調解書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進行調解,促成雙方當事人自願、合法地達成協議的內容;民事判決書反映的則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決的形式解決糾紛的內容。2、體現的意志不同。民事調解書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對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的協議的確認;民事判決鄭盯書則體現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國家的意志。3、發生法律效力的時間不同。民事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第一審民事判決書只有在上訴期過後,當事人不碰裂上訴的情況下才發生法律效力。
⑵ 樓上漏水到樓下賠償協議怎麼寫
法律分析:甲方:乙方:經雙方共同協商,現甲乙雙方就某年某月某日至今因甲方房屋漏水造成乙方房頂滲水賠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1、對於甲方房屋漏水造成乙方房頂的水印和滲水問題,經雙方達成協議,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維修費壹仟元(未含乙方因處理此事而另外損失的誤工費、交通費、通訊費以及維修後所需清潔費等費用)。2、由於此次漏水原因甲燃慎方尚未查明,因此甲方必須在乙方監督下找專業人士查明漏水原因並徹底處理好,同時確保日後不再因為此悄鋒問題發生同樣的漏水問題,此事方可告終,否則因為此次隱患未處理而造成新的損失依然要進行賠償。3、甲方履行協議第一、二條賠償義務,有關協議內第二條由甲方對房屋隱患進行鑒定和修繕後,由乙方監督並確認無誤後,就此次漏水事件方可終結。(自願退股協議書)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見證人(簽字):年月日
法律依啟段晌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⑶ 調解書的性質以及書寫格式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調解書的性質:居間調解達成的協議屬於平等主體的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屬於民事合同的性質。書寫格式是:1.標題,文書頂端標什麼事件的調解書。2.調解事件的時間、發生地點、雙方當事人身份事項,包括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單位或住址、電話及本次事故中應負的責任等。3.簡述事件經過及損失情況。4.協念型隱議內容.5、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加蓋仔廳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租行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⑷ 調解書怎麼寫
法律分析:主要由下列三部分組成:
1、首部,依次寫明下列事項:
(一)標題和編號,標題寫明「調解書」,並在其右下方寫明文書的編號。
(二)申請人欄內寫明申請人的名稱、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寫明代理人的姓名、單位和地址等。
(三)在被申請人欄內,寫明被申請人名稱、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寫明代理人的姓名、單位和地散判址等。
2、正文,依次寫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之間的合同和發生的爭議事項,以及雙方當事人的仲裁或調解要求。
(二)仲裁員的選巧耐定及其工作情況和結果即「XX仲裁委員會根孝掘春據合同的仲裁條款受理了本案,組成以XXX為首席仲裁員,XXX和XXX為仲裁員的仲裁庭,(或組成以XXX為獨任仲裁員的仲裁庭)經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庭進行了庭前調解。通過查明事實、分清是非,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三)爭議雙方當事人之間達成的調解協議的內容。
(四)調解費金額的分擔。
3、尾部,依次寫明;
(一)調解書份數及分持情況;
(二)仲裁員、秘書簽名,仲裁委員會蓋章;
(三)製作調解書的日期和地點。
法律依據:《立案調解制度》
第三條 下列案件適用立案調解:
(一)一審民商事案件;(二)當事人在訴前自行和解,或者經人民調解、行政調解達成協議,申請人民法院予以確認的案件;(三)信訪申訴案件;(四)屬本院審理的再審案件。
第四條 立案調解應當重點做好以下幾類案件的調解工作:
(一)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案件;(二)婚姻、家庭和鄰里糾紛案件;(三)群體性糾紛案件;(四)社會敏感、政策性強的案件;(五)當事人情緒嚴重對立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