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將下級單位工作管理事項給其他下級單位下發,用轉發還是其他的公文模式
你表述的問題不很明確。如果你是他們(下級部門)共同的上級主管單位,你可以已通知形式轉發!如果你也是縣級管理部門(平行單位),向其他的縣級部門發送的工作管理通知,應該使用你部門的行文、文號,在版記欄(抄送)中註明你要通知的其它部門就可以了。如果是聯合辦文,應該是誰主辦,誰發文......
2. 縣局能否轉發省局文件
貫徹落實上級要求是各級政府,各級主管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可以直接落實到鄉鎮最基礎政府。
3. 縣級組織部門能否轉發中組部文件,請教
中組部下發的文件,由於受發文范圍限制,基層黨委是不能收到、看到的。
在貫徹落實中組部文件要求的過程中,縣委組織部如果認為有必要讓更多的基層黨委和黨組織了解中組部文件的精神,更全面的知曉每一項要求的具體內容,以便在實際工作中更好的加以執行和貫徹落實,可以以縣委組織部紅頭通知(組通字)的形式,向基層黨委轉發中組部文件的全文。這樣做,符合縣委組織部的發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