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標書副本要蓋章嗎
法律分析:是的,每一頁都要蓋章,資質類也要蓋的。
投標文件正本每一頁均要求加蓋投標人公章,副本可以復印正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標文件要求簽名的均必須用黑色墨水填寫,並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的授權代表簽名且加蓋單位公章。投標人授權代表須以書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附在投標文件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
第三十四條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第三十五條 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第三十六條 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託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確認無誤後,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
開標過程應當記錄,並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