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紅頭文件沒有文號算是正式文件嗎
法律分析:根據規定,紅頭文件一定要有發文文號,表明年份和編號,否則無效。
法律依據:《規章制定程序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規章制定程序,保證規章質量,根據立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規章的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布、解釋,適用本條例。
違反本條例規定製定的規章無效。
第三十條 公布規章的命令應當載明該規章的制定機關、序號、規章名稱、通過日期、施行日期、部門首長或者省長、自治區主席、市長、自治州州長署名以及公布日期。
㈡ 文件沒有文件號 生效嗎
文件是一種比通知更正規、更規范和更具有嚴肅性的通知,文件的制定必須由行政機關或企業等內部經過嚴格組織所形成的系統、規范性的文字,它比通知更嚴謹,所以文件的組織和發布可以避免文山會海,起到避免誤解和嚴肅規范的作用。
根據規定,紅頭文件一定要有發文文號,表明年份和編號,如:〔2009〕**號,沒有文號的文件首先就不是正規規范的,至多是一種冒用文件的通知的形式。行政規范性文件是由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依照法定許可權、程序制定並公開發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復適用的公文(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以及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除外)。
行政規范性文件是由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依照法定許可權、程序制定並公開發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復適用的公文。
㈢ 紅頭文件一定帶文號嗎
法律分析:是的。公文都要文號,公文復文要引述來文日期和文號,長文可先提出要點。公文擬稿一般包括:標題、發文編號、主送機關、正文、機關印章、發文日期、附件、抄送單位、機密等級、緩急程度等。部分簡單的公文可省略其中一些內容。其中標題和正文是寫作的重點。
法律依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 第十條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