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稅務注銷了可以恢復嗎
稅務登記注銷後可以恢復嗎
可以,已被批准注銷或非正常注銷後又重新恢復經營的納稅人,向原轄區稅務機關重新辦理稅務登記。依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納稅人從開業(設立)之日起至注銷稅務登記日期止均要履行納稅申報義務,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各稅種納稅申報表和其他納稅資料。申報所屬期包括:開業(設立)之日起至落戶稅種登記日期止;未按期申報認定非正常戶至解除非正常戶的走逃期間;申請注銷稅務登記至核准期間;注銷稅務登記至恢復稅務登記期間。為節約辦稅成本,納稅人如連續多個屬期零申報的,可以將多個屬期匯總一份申報表進行納稅申報。
公司注銷稅務登記流程
(一)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並按規定填寫。
(二)納稅人將填寫好的《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送交主管稅務機關,並提供下列有關證件、證明、資料:
1、主管部門或董事會(職代會)的決議以及其他有關證件;
2、原主管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件正副本、《發票購用印製簿》、剩餘的空白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
3、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資料。
(三)原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提供的上述證件、證明、資料核實無誤後,在收到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和上述證件、證明、資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清理收繳納稅人的原稅務登記證件正副本、《發票購用印製簿》、剩餘的空白發票以及其他稅收票證。
(四)原主管稅務機關應自收到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和上述證件、證明、資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結清納稅人的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並將簽注審核意見後的《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退還一份給納稅人;如納稅人不能按期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原主管稅務機關應依法處理。每個地區的稅務局對此的要求是有些差異的,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具體詳情請與當地稅務局聯系
在哪些情況下企業要辦理稅務注銷登記
企業因為破產清算、解散、被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等情況下要辦理稅務注銷登記,企業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准後,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十六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B. 完稅證明可以補打嗎
完稅證明是可以補打的。完稅證明丟失後可以拿著本人身份證到所辦理稅務的稅務機關,說明丟失的情況。如果用戶保存有完整的完稅證證號可直接查詢,然後按照稅務部門的要求申請補辦即可。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完稅證明是稅務機關開出的,證明納稅人已交納稅費的完稅憑證。完稅憑證的種類有各種完稅證、繳款書、印花稅票以及其他完稅證明,常見的完稅證明有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境外公司企業所得稅完稅證明、車船購置完稅證明、契稅完稅證明等。企業每月申報,憑稅務申報表及財務報表去申報,也可以電子報稅,並交入銀行稅款,就可以拿到完稅證明。完稅憑證是全面反映稅收征納情況的書面文件,既是納稅單位和個人履行納稅義務的合法憑證,又是稅務機關進行稅收會計和統計核算、監督的原始憑證,同時也是國庫收納國家預算收入的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四條 稅務機關徵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
第二十四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帳簿、記帳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帳簿、記帳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
完稅證明有什麼用
完稅證明越來越被社會所關注和接受,在個人從事有關經濟活動時,如辦理購房和購車貸款、出國、誤工索賠等,相關機構有向個人索要完稅憑證來證明其財力和作為公民應履行義務的誠信度。完稅證明能完整反映全年度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是個人信譽和履行納稅義務的具體體現。
C. 清稅證明已經過了一年後才工商注銷可以補打一份近期的清稅證明嗎的嗎
會的,有問題的,因為證明開不出來,要開證明就是要罰款,因為營業執照下來30天之內必須稅務登記證的,現在沒有屬於偷稅漏稅行為,其實不要去咨詢窗口咨詢,直接就好了,這個需要一定的語言講述,稅務局也要求先注銷營業執照才給注銷稅務登記證,正規來說一定先注銷營業執照,有注銷申請財可以注銷稅務的、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D. 稅務注銷了可以恢復嗎
稅務注銷了,不可以再恢復。只能重新辦營業執照申請新公司。
E. 公司注銷回執單弄丟了可以補打嗎
法律分析:工商注銷回執單丟了是可以讓之前預約工商注銷的經辦人帶去現場列印一份即可,記得要預約可以通過預約注銷的經辦人重新列印一份就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F. 稅務登記證注銷了還能恢復嗎
稅務注銷後不可以恢復,情況如下:1、想重新經營,應當重新辦理稅務登記;2、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辦理稅務登記證的程序為以下四步:
1、納稅人在領取營業執照後的三十天以內,拿著營業執照向稅務登記分局提出辦理稅務登記的申請;
2、領取填寫登記表,加蓋印章後同其他相關材料一起拿到登記窗口;
3、稅務登記分局對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表等材料進行審核;
4、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根據規定期限辦理代扣代繳手續後由主管徵收分局發給扣繳義務人證書。
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十五條第一款
規定,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G. 外經證注銷了,還能補打完稅證明嗎
外經證注銷了,還能補打完稅憑證的。你可以登錄電子稅務局查詢列印對應的完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