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EPC項目招標文件規定牽頭單位必須是施工單位,不許設計單位牽頭,涉嫌違規違法否如是具體違反什麼法
不會的;按照相關技術規范、標准和確定的建設規模等,進行EPC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即可。
招標人可以根據項目特點,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方案設計或者初步設計後,具備了相應階段的項目批准文件,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有招標所需的基礎資料後,以工程投資估算或者概算為經濟控制指標,以限額設計為控制手段,按照相關技術規范、標准和確定的建設規模、建設標准、功能需求、投資限額、工程質量和進度要求等,進行EPC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
房屋建築工程需明確屋頂、地板、牆面各種裝飾面材的材質種類、規格和品牌檔次,機電系統包含的類別、機電設備材料的主要參數、指標和品牌檔次,各區域末端設施的密度,傢具配置數量和標准,以及園林綠化的標准;市政工程需明確各種結構層、面層的構造方式、材質、厚度等。勘察、設計范圍及有關的基礎資料和技術參數,對勘察、設計的進度、階段和深度及知識產權等要求。
(1)招標文件可以發施工單位嗎擴展閱讀:
EPC工程總承包招標的相關要求規定:
1、評標委員會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設計、勘察、施工)、經濟(施工)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2/3。評標專家一般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抽取的專家需嚴格執行迴避制度。
2、根據工程總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確定的設計、施工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依法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科室,應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維護工程質量安全。
② 建設單位可以不招標直接把工程發包給施工單位嗎
建設單位一般不可以直接將工程發包給施工單位。但對於不需要招標投標的小型工程,造價比較低的可以直接發包。
③ 招標和發包的關系
招標是建設單位編制招標文件,施工單位也會編制投標書來進行投標競爭,由建設單位選擇中標單位來進行工程的總承包,而發包可以是總承包單位,即投標單位的分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九條
建築工程依法實行招標發包,對不適於招標發包的可以直接發包。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條
建築工程實行公開招標的,發包單位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發布招標公告,提供載有招標工程的主要技術要求、主要的合同條款、評標的標准和方法以及開標、評標、定標的程序等內容的招標文件。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開標後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准和程序對標書進行評價、比較,在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投標者中,擇優選定中標者。
④ 建設單位可以不招標直接把工程發包給施工單位嗎
不可以。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規定: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依法實施的分包活動進行干預。
第十四條禁止將承包的工程進行違法分包。下列行為,屬於違法分包:
(一)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二)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分包工程發包人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專業工程分包給他人的。
(4)招標文件可以發施工單位嗎擴展閱讀
合法的分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分包必須取得發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單位不得再將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須是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4)總承包人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