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同變更在法律上是如何進行規定的
法律分析: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而法律規定要辦理批准、登記的,變更的合同要經批准和變更後才生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
B. 簽合同後有條款要修改,如何改才有效
簽合同後有條款要修改,需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才會有效。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合同修改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修改無效。同時合同修改內容如果是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都沒有異議的,修改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簽訂的合同現在要修改條款,這就需要簽定方都在場,將所有份的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所有修改的地方必須加蓋合同所有方的印章或者手印,這樣才能確保修改具有法律效力。有一方合同人或者一份合同沒有如此進行,就可以認為修改無效。當事人簽訂合同後,可能由於某些原因需對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補充,如對原合同中約定不夠清楚的部分加以明確、細化,或根據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情況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加以調整或改變。這種對合同內容的修改或改變就是合同的變更。當事人之間存在有效的合同,這是合同變更的前提和基礎,合同變更應依當事人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合同變更是對合同內容的調整,但並未消滅原合同。合同的變更,既可能是標的的變更,也可能是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或方式、擔保方式、違約責任或者爭議解決方式的變更。當然合同主體也可以變更,但規定的合同變更僅指除合同主體外別的內容的變更,即狹義的變更,合同主體的變更稱為合同的轉讓。具體來說,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意,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那麼,合同的變更也應遵循這一原則,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對合同進行變更。同時,這也體現了合同自由的原則。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意,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那麼,合同的變更也應遵循這一原則,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對合同進行變更。同時,這也體現了合同自由的原則。所以簽合同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修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C. 在法律上可變更合同是怎麼規定的
1、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而法律規定要辦理批准、登記的,變更的合同要經批准和變更後才生效的。
2、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77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D. 如何變更勞動合同才屬合法行為
法律分析: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勞動合同屬於合法行為。法律規定應當書面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但實踐中口頭變更也受到法律保護,但為了避免日後發生爭議,建議最好採用書面形式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