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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文件可以轉市嗎

發布時間: 2023-01-13 10:44:22

A. 省住建廳可以直接對各地市政府發文嗎

當然不可以的。

B. 地方住建局發的文件屬於

住建局發的紅的文件是行政文件
一般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下發的行政性文件的標題是紅色的,所以叫做紅頭文件;
發的通知如果是建設部制訂,要求在全國范圍內執行的規范性文件,屬於部門規章。如果是臨時事項的公告,告知,屬於一般性文件,不是部門規章。

C. 一級建造師已從公司辦理離職,可是有個項目完工還沒驗收,是否可以轉注到別的公司

當然不可以轉注。
竣工是以驗收通過為準的。
請你看一下廣東某市住建局的文件:
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工程項目負責人員(包括注冊建造師、小型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等)的任職、變更及鎖定、解鎖管理,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佛山市建築行業誠信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擔任項目負責人的限制
(一)注冊建造師不得同時在2個及2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按其注冊專業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准》執行。
(二)小型項目負責人的任職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加強我省小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及明確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任職條件的通知》(粵建市[2010]26號)執行。
(三)總監理工程師最多可擔任不超過3項建設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
二、人員變更
(一)對於招標項目,人員變更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中標後監督檢查的辦法》的要求,辦理相關的變更審批手續。變更後的項目負責人員資格等級不得低於原中標人員,且專業相符。對於不符合變更條件的,一律不得辦理變更手續。
(二)對於非招標項目,人員變更必須經業主同意並加蓋公章。
三、人員鎖定
(一)對於招標項目,在發出中標通知書時,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過誠信系統對中標單位擬派項目負責人員進行鎖定。
(二)對於非招標項目,在項目報建時,由核發施工許可證的部門通過誠信系統對相關負責人員進行鎖定。
企業可在誠信系統中查詢本企業人員的鎖定情況。
四、人員解鎖
(一)負責解鎖的部門
無論是招標項目還是直接發包項目,竣工驗收或備案後,人員解鎖均由核發項目施工許可證或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部門負責。對於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的項目,如市政道路、給排水、電氣、消防、燃氣等工程,由項目直接監管部門加具意見後,由項目所在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鎖。
(二)解鎖需提交的資料
1、人員解鎖的書面申請書。
2、竣工驗收備案表或竣工驗收報告
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的項目,未能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提交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或驗收證明,以及由直接監管部門加具「項目已竣工驗收、請准予解鎖」意見並加蓋公章的書面申請。
(三)解鎖程序
1、企業持相關資料到項目所在區核發施工許可證或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窗口辦理。
2、符合條件的,辦事窗口即時解鎖。
(四)特殊情形人員的解鎖
1、人員變更的,變更前鎖定的人員在原報建窗口辦理變更手續時進行解鎖,替換人員同時鎖定。
2、項目因故中止施工的,施工或監理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單位同意,核發施工許可證的部門應給予解鎖。項目復工時,原項目負責人員或替換人員重新鎖定,替換人員的資格條件不得低於原項目負責人員。
3、對於分包工程,在實際完工驗收後,由分包單位提交書面申請,經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加具同意意見後,核發施工許可證的部門應給予解鎖。
4、對於特殊工程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或者已辦理提前開工審批手續尚未補辦施工許可,但已實際完工的,由施工(監理)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並經建設單位認可後,憑竣工驗收報告在項目所在區施工許可窗口辦理解鎖手續。

D. 住建局是做什麼的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主要職能(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七)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八)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十一)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E. 區住建局有可能掉到市裡面嗎還是要考試

一考二調。
一考:去建設局,局機關是公務員編制,現在取消裡面的事業的編制,建設局下屬單位是事業編制,但還管什麼編制進去都要考。二調:考入別的單位,然後找到門路,調入建設局。如果你有門路,不去考公務員。可以先考個三支一扶(較容易),二年後,再調入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或報當地基層公務員,可以加分,錄取後,再調入建設局,此時是行政編制。

F. 東莞市住建局:4月1日起預售項目確權後可轉現售

3月24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於調整商品房預售轉現售合同文本有關事宜的通知》,4月1日起,預售項目確權後直接轉現售。通知自發文之日施行,通知內容與以前相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規定為准。
通知顯示,自2022年4月1日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在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俗稱「確權」)且東莞市房產交易平台可獲取到不動產實測權籍數據後,開發企業在東莞市房地產交易平台進行合同簽約的需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售)示範文本》(GF-2014-0172)。鑒於目前數據同步需要,符合上述情況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將樓盤名稱及幢名稱提供給東莞市住房事務中心,後續實現數據自動同步時則免於提供樓盤名稱及幢名稱。
按照此前發布的《關於加強商品房預售款收存管理的通知》,東莞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將商品房預售資金,包括購房人按照認購協議、合同等約定支付的全部房價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款、全款及按揭貸款等所有預售款)全部存入預售款專用賬戶。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按規定交存、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的,將暫停監管資金撥付和商品房網簽,並依法依規作出行政處罰處理。